各教学业务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的准备情况,检查各教学环节落实情况,学院定于9月3日至14日开展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期初教学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陈杰峰
副组长:童加斌
成 员:陈安明 赵小琴 刘伦旭 肖武 李晓亮 曾建平
各教学业务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检查对象
全院所有的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含实验、实训课教师)及所有在校学生。
三、检查形式
学期初教学检查以各教学业务单位自查为主,教务处随机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教学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教学条件准备情况;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情况;任课教师、教材、上课地点(教室、实验室)落实情况等。
(二)教学文件资料
1、新学期任课老师上课要做到“四必带”、“一提前”,即必带课程设计方案(其中每次课堂教学活动设计方案不得低于3页纸,或者备有手写详案)、教材、学生点名册、教学日志,提前3-5分钟到达教室。
2、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及教研活动计划。
3、检查上学期成绩评定、成绩录入、试卷装订及归档情况;检查课程考核改革总结撰写情况等。
(三)教学秩序
检查学生报到、学生到课、任课教师到位、课堂秩序等情况。
(四)课堂教学效果
组织人员深入课堂听课,教学效果检查结果作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之一。
五、检查要求
(一)各教学业务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拟订自查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本部门的自查及总结工作,填写《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见Ftp→督导处),连同自查总结于9月20日16:00前送交教务处。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通报,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根据《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随职院发[2011]2号)进行处理。
(三)教务处根据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和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全院通报督导检查情况。
附件:期初教学检查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