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已发放,请告知受助学生查收,并做好相关工作。
此次发放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2200元/人、二等1650元/人、三等1100元/人;此次对上学期因资金缺口缓发的50名学生国家助学金进行了全额补发。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精神,受助学生因违纪取消受助资格或因退学、休学等原因已不在校学习,不得发放其助学金。鉴于今年春季有部分在校学生入伍,其中有8名学生已获评国家助学金,经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导请示,春季入伍学生中的三年级学生若学生没有办理休学手续应全额发放其助学金,春季入伍学生中的一二年级学生按月发放其助学金(按照年度标准除以10个月为每个月标准发放,一二年级学生实际在校一个月)
请各院系以此次助学金发放为契机,对广大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感恩实践活动。收集好相关文字影像资料,将文字影像资料报学工处。
同时提醒少数欠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缴纳学费。
请将发放及学生查收情况及时反馈学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