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职业技能鉴定进校园”的通知。公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院“双证书”制度规定,学生必须获取至少一个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修满该项2学分,方准予毕业。为严格落实省厅通知、学院方案及制度,提高学生职业技能操作水平,帮助毕业生顺利实现顶岗实习、毕业就业,按照随职院发【2010】1号文《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管理办法》之规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拟定于2015年5月下旬组织学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核,办理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请各班做好宣传、报名、统计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鉴定对象
按学籍名册清理2012级、2013级、2014级在校学生(含中专生、成教生);专业基础课教师及试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和愿意参加鉴定的其它学生(含往届毕业生及各年级各类成教生,但不含社会人员及校外学生),其中教师按条件申报技师(二级)或高级技师(一级)不再受理。
二、鉴定专业、职业和级别(见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新))。
三、收费标准
严格依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鄂价费[2004]196号)收取费用,为广大师生服务。中级工(等级为四级)200元;高级工(等级为三级)240元。费用统一交财务处。
四、鉴定须知
1、鉴定报名提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结合个人兴趣、爱好、特长,选择1项或多项与专业对口及个人就业和发展前景相关的职业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5日----3月22日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②.近期一寸同底彩照2张(背面务必写上姓名);
③.鉴定申请表1份;
4、报名方式:以班级为单位,集中统一报名,各院系将申报名册于4月22日前以电子表格形式交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5、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联系方式
① 联系人:章老师 ② 联系电话:15897604886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